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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提额诈骗「帮人贷款怎么告他诈骗」

各位兄弟们大家好,今天来跟大家讲一下贷款提额诈骗「帮人贷款怎么告他诈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桐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谢某某、韦某凤和韦某瑶假冒贷款人员,以办贷款需保障费和做银行流水等为由实施诈骗一案,三人均被判刑并处罚金。

审理查明

2018年2月左右,谢某某先后伙同韦某凤、韦某瑶等人在广西北海、桂林等地通过冒充小额贷款公司员工发放贷款的方式实施电信诈骗,在实施诈骗中,三人分工明确,由谢某某负责在网络上购买受害人资料、用于作案的电话及银行卡、冒充贷款公司客服经理、伪造贷款公司合同、持银行卡到银行取款等;韦某凤负责冒充贷款公司客服人员、打电话联系受害人、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开户银行卡转移诈骗资金;韦某瑶负责谢某某、韦某凤等人生活起居,冒充贷款公司客服人员、打电话联系受害人等。

2018年5月,被告人谢某某、韦某瑶、韦某凤多次冒充广州市某小额贷款公司的员工,通过电话及QQ联系被害人,以提供贷款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之后以发放贷款需要保障费、做银行流水等为理由,骗取被害人多次通过网上转账至谢某某持有的银行账户上。被告人谢某某、韦某凤、韦某瑶先后骗取被害人应某、徐某某等人3万余元。

判决结果

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某、韦某凤、韦某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335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谢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韦某凤、韦某瑶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结合被告人韦某凤、韦某瑶的犯罪情节,决定对被告人韦某凤、韦某瑶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上,依照相关规定,对谢某某、韦某凤、韦某瑶三被告人以诈骗罪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谢某某、韦某凤、韦某瑶分别退赔从被害人应某和徐某某等人处诈骗的钱财。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二台、被告人谢某某的苹果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法官普法

1.关于诈骗罪的刑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 共同犯罪的刑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 刑法对犯罪物品的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官提醒:在网络上遇到各类需要汇款的请求,一定要核实身份,提高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的保密意识,汇款也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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