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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医保可以异地结算的省份「西藏实现参保人员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各位兄弟们大家好,今天来跟大家讲一下西藏医保可以异地结算的省份「西藏实现参保人员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我为什么要备案?”“通过什么渠道备案?”“备案地该如何选择呢?”自治区医保局工作人员经常接到这样的咨询电话。“医保”历来是大众关注的民生话题,近日,异地买药、住院、直接结算、报销等再次引起了我区广大参保人员的关注。一起来听听西藏自治区医保局工作人员怎么说。

直接结算 需为定点医药机构

7月31日24时起,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西藏全面上线。目前,西藏参保人员已实现在区内、区外所有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直接结算(含住院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新平台上线后,我区原医保卡已停用,参保人员在区内就医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直接结算;在区外就医(属于当地定点医药机构,并且已联网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目前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直接结算。此外,在区外参保人员,也可以在我区完成相关医保业务的直接结算。

截至9月30日,区内740家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疗机构340家、定点零售药店400家)产生结算957059人次。区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42个地市、652个统筹区、4345家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疗机构1404家、定点零售药店2941家)产生跨省异地就医结算20790人次,涵盖购药、门诊、门特、普通住院、生育住院等医保业务。

线上备案 手机即可完成操作

当参保人在参保地之外跨市、跨省住院治疗时,参保人需要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西藏平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完成后即可在异地进行医保实时结算。

西藏自治区医保局相关技术人员介绍,首先,打开“西藏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服务”,找到“我要办”,点击“异地就医备案”按钮,阅读备案告知书。其次,来到异地就医备案信息登记页面,需要填写的信息内容包括就医地(备案至省级、地市级、具体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异地申请类型、异地联网方式、区外居住地址、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备注及申请理由等多项。

有异地就医需求的我区参保人员还可通过“西藏医保”微信小程序中的“公共查询”功能,来查看区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就医省。

目前,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线上备案、二是电话备案、三是窗口备案。值得注意的是,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流程及所需资料则需遵循我区七市地各自医保经办机构的现行规定。

异地就医要备案 否则影响报销比例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我区参保人员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住院结算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我区及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现行标准。

此外,自治区医保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业务经办人员再次提醒,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选择异地就医前一定要做好备案。直至出院前仍未完成异地就医备案者,将在报销时在原有基础上降低10%的报销比例。

西藏自治区各级医保局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西藏自治区 0891-6609963 6655654

拉萨市 0891-6569957

日喀则市 0892-8822407 8822495

山南市 0893-7667762 7667738

林芝市 0894-5816882 5816883

昌都市 0895-4980183

那曲市 0896-3929727

阿里地区 0897-2901074

(西藏商报记者 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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